关于领取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员证书的通知
2022-03-05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员证书已办理,威海市区内的企业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威海市质监站建材和检测科领取(包括2015年以前办理未领取的证书),逾期未领取将取消见证取样资格。荣成、文登、乳山地区内的企业请前往当地质监站领取。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5232874
 
另注:见证取样员办理单位变更手续需持证一年以上,每月25日至30日集中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