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迁建风机、空气预热器
2019-02-23
  预评价信息公示: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迁建风机、空气预热器、压缩机制造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120号
联系人 柳翠微
项目名称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迁建风机、空气预热器、压缩机制造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简介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18日,注册资金17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伊恩布兰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机、空气预热器、烟气再热器、鼓风机、压缩机和泵及配套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有三个厂区,分别为崮山厂区、老集厂区、维特佳厂区。崮山厂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120号崮山工业园内,规划总投资58829万元,厂区占地面积138884m2,规划总建筑面积111292m2。目前崮山厂区仅建成一期,总投资13000万元,建成总建筑面积约27679m2,主要从事风机、空气预热器、压缩机制造。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计划将现有的主厂区(老集厂区)整体搬迁至经区崮山工业园内(环海路南、金诺路西)。未搬迁部分的生产内容主要包括:离心风机、压缩机生产及整个公司所有产品的抛丸除锈、喷漆等工序,这些生产过程将在即将实施的二期项目中得以搬迁和实施。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汤晓鹏、李道亮 现场调查时间 2018年9月26日~2018年9月29日
陪同人 柳翠微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由类比检测结果可知,所检焊接岗位部分点位电焊烟尘浓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所检岗位噪声强度部分点位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所检工作场所手传振动测量值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二甲苯、乙苯等化学毒物;噪声、电焊弧光、工频电场、手传振动等物理因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拟建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方面、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拟采取较为可行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危害,从防治职业病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