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建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120号 | ||
联系人 | 柳翠微 | ||
项目名称 |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迁建风机、空气预热器、压缩机制造项目(二期工程) | ||
项目简介 |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18日,注册资金17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伊恩布兰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机、空气预热器、烟气再热器、鼓风机、压缩机和泵及配套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已将主厂区(老集厂区)整体搬迁至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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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汤晓鹏、李道亮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3月12日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汤晓鹏、李道亮、任永杰、苏治锟 | 采样时间 |
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1日 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3日 |
陪同人 | 柳翠微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于建林、刘娇 | 检测时间 | 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2日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4日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 由检测结果可知,所检粉尘岗位粉尘浓度、所检岗位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所检噪声岗位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所检配电室工频场强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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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综合分析,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项目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方面、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采取较为可行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危害,从防治职业病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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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