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埠路东、滨海大道北地块土壤调查报告公示
2020-11-25
项目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东、滨海大道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编制单位: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海埠路东、滨海大道北地块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北,用地面积71598m2(约107.40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11′23.36″,北纬37°25′38.80″。
该地块1997年之前为山地,1997年威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始在该地块东侧建设,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工作,2002年金城实业在地块西侧建设厂房,其中西侧厂房出租给城子村村委作为城子村委办公场所及宿舍,东侧厂房分别出租给威海友人制衣、威海明真贸易有限公司、威海明杉纺织有限公司、威海金友渔具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活动。根据经区海埠路东、滨海大道北地块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 号)及《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19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2020年8月,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海埠路东、滨海大道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技术导则、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规定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 年第72 号)等技术文件,在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东、滨海大道北地块的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在2020 年8 月12日和2020 年9月16日进行了现场采样,通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完成地块污染排查,最终编制完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东、滨海大道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5日
公示期限:3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于建林
联系电话:13863031415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