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路东、黄河街南地块一土壤调查报告公示
2021-04-12
项目名称:威海环翠区张村镇环翠路东、黄河街南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环翠路东、黄河街南地块一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环翠路以东、黄河街以南,用地面积11353m2(约17.0亩),包含经威政征字[2020]100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8367m2、经威政征字[2011]74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344m2、经鲁政土字[2010]1652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219m2、国有道路242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0′46.19″,北纬37°29′19.42″。
调查地块1998年以前为沿河滩涂,1998年威海晓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调查地块东侧建设厂房,主要进行铝合金门窗的生产加工。2013年5月威海博阳钓具有限公司租赁威海晓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西北侧车间进行仿生鱼饵的生产,2018年5月合同到期搬走,2016年威海晓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搬迁,将其余厂房租赁给中通快递,从事快递收发业务,2020年6月中通快递搬离;调查地块西侧为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材料厂一部分空地,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材料厂主要从事进行金属复合板加工、销售,2017年企业注销,生产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 号)及《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19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2020年12月,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环翠路东、黄河街南地块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技术导则、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规定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文件,在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环翠路东、黄河街南地块一的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在2020年12月07日进行了现场采样,通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完成地块污染排查,最终编制完成《威海环翠区张村镇环翠路东、黄河街南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
公示期限:3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于建林
联系电话:13863031415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