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威海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东、庐山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威海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东、庐山路南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东北侧,庐山路东南侧,嘉祥锦苑小区西侧,用地面积26311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01′54.15″,北纬37°28′15.02″。
地块历史上为姜南庄村集体用地,2010年地块东侧区域的5630m2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征收,用于城镇建设;2015年,地块其余的区域20681m2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征收。
2011年前,姜南庄村民在本地块进行耕种及居住活动,2011年由于姜南庄村开始进行旧村改造,本地块闲置,不在进行大面积种植活动。同年有建筑公司在本地块内搭建简易房,用作建筑工人的宿舍,2016年宿舍全部拆除。地块内历史上未建设工业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目前地块内的四边有周边居民进行开荒,种植少量的茼蒿、生菜、葱等绿色蔬菜。
根据调查地块的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 号)及《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19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2021 年4月,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技术导则、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规定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文件,在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本地块的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在2021年4月9日进行了现场采样,通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完成地块污染排查,最终编制完成《威海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东、庐山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限:3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于建林
联系电话:138630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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