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威海环翠区张村镇环翠路北、世昌大道东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环翠路北、世昌大道东地块一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环翠路以北、世昌大道以东,用地面积 82659m 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22°00′10.30″,北纬 37°29′44.64″。
本地块 1996 年之前为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皂河北社区、皂西台社区、前锋西社区等集体农用地,1996 年王华芝通过拍卖方式取得 21420m 2土地使用权,1998 年盛德实业有限公司、高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出让方式取得 15381m 2、800m 2土地使用权,期间未进行任何建设施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2002 年至2021 年分别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威海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征收为建设用地。自1996 年至今,调查地块一直被附近村民种植玉米、花生、小麦、番薯等农作物和蔬菜,未建设可能产生污染的工业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威海环翠区环翠路北、世昌大道东地块一出让规划示意图,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 号)及《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19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2021 年 8 月,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环翠路北、世昌大道东地块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技术导则、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规定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等技术文件,在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环翠路北、世昌大道东地块一的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在 2021 年 10 月 21 日进行了现场采样,通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完成地块污染排查,最终编制完成《威海环翠区张村镇环翠路北、世昌大道东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2月7日
公示期限:3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于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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