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南、黄海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2-02-08

项目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南、黄海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

编制单位: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南、黄海路东地块项目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以南、黄海路以东,用地面积60722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10′4.42″,北纬 37°24′44.93″。

调查地块 2000 年以前为凤林村和长峰村农用地,地块东南部 2003 年 3 月建成凤林工业园,并于 2004 年陆续有企业入驻,入驻企业以电子加工厂、服装加工厂为主,均为来料加工企业,调查地块包括了凤林工业园的 4~7 号厂房,工业园经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2020 年工业园内所有企业已经搬出,到 2020年 11 月工业园所有厂房已经拆除完毕。地块西北部 2005 年建成杨家滩工业园,包括了杨家滩工业园的 1~4 号厂房,并于2009 年陆续有企业入驻,入驻企业以机械加工厂、电子加工厂、服装加工厂为主,工业园经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2021 年工业园内所有企业已经搬出,到 2021 年 9 月工业园所有厂房已经拆除完毕。地块东北部 2004 年建成凤林旧货市场,并开始陆续有商户入驻,主要从事旧家电、旧家具、门窗等商品的买卖,截至 2021 年 10 月商户陆续迁出,建筑尚未拆除。

根据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该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包括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 号)及《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19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2021 年 10 月,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南、黄海路东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技术导则、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规定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等技术文件,在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南、黄海路东地块的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在 2021 年 10 月 14 日、15 日、16 日进行了现场采样,通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完成地块污染排查,最终编制完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南、黄海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2月8日

公示期限:3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于建林

联系电话:13863031415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