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东、华夏路北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
编制单位: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东、华夏路北地块一(以后简称“地块”)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东侧、华夏路以北、统一南路以西、海峰路以北,用地面积 104731m2(约 157.10 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07′53.22″,北纬 37°25′52.22″。
上个世纪 90 年代之前,本地块为长峰村农用地,主要种植的作物为苹果树;1993 年,威海中兴发展有限公司受让香港工业园土地,得到了调查地块土地使用权;1995 年,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同年,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地块建设华夏重工园区,建设塔机生产项目厂房;1996 年,华夏集团塔机生产项目投产生产;2021 年 9 月,塔机生产项目停产并开始进行设备搬迁及厂房拆除;2021 年 12 月,地块内地上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并开始进行地面硬化混凝土的破除工作。企业生产经营期间,未发生环
境污染事件。
根据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商业用地(0901)、其他商业服务用地(0904),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 号)及《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19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2021 年 9 月,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嵩山路东、华夏路北地块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技术导则、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规定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等技术文件,于 2021 年 9 月进行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等活动,在此基础上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嵩山路东、华夏路北地块一的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依据
监测方案在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0 日进行了现场采样;于 2021 年 11 月进行第二次现场踏勘和调查活动,此次踏勘着重了解地块内厂房拆除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嵩山路东、华夏路北地块一的环境监测技术补充采样方案,并依据监测方案在 2021 年 12 月 2 日、地块内厂房已经全部拆除后进行补充现场采样,通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完成地块污染排查,最终编制完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东、华夏路北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乙酸丁酯含量未超过推导值限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2月8日
公示期限:3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于建林
联系电话:13863031415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