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威海环翠区张村派出所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威海环翠区张村派出所用地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以北、火炬南路以东,用地面积总计754m2(约1.13亩),北侧地块面积696 m2,南侧地块面积58 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01′35.76″,北纬37°29′19.71″。调查地块为张村镇前峰西村集体农用地,在2009年之前,地块作为耕地,自2009年威海市张村派出所在本地块建成并使用后,调查项目北侧地块被派出所内办公人员开荒种植各种葱、油菜等绿叶蔬菜;调查项目南侧地块作为道路旁绿化使用。地块未建设其他工业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该地块规划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1313),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 号)及《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19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实现项目用地安全,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威环翠区张村派出所用地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收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对地块土地使用权人、管理部门以及地块周围居民进行了访谈调查;并于2023年04月26日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提出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完成《威海环翠区张村派出所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地块内以及相邻地块土地利用情况综合分析,该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2009年前为前峰西村集体耕地,2009年后被派出所内办公人员进行开荒种植以及道路绿化用地使用。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土壤污染源。结合现场判断,调查地块的环境质量满足其他公共设施用地(1313)用地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
公示期限:3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任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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