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加工项目
2017-11-01
                                预评价信息公示: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文登经济开发区广州东路69号
联系人 张新涛
项目名称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简介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97年4月,法定代表人王德军,法定地址位于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南路1号。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拟建项目投产后,预计正常年产一清颗粒600万袋、百合固金颗粒1500万袋、颈康胶囊1800万粒、感冒康胶囊250万粒、感冒清热颗粒250万袋。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钟鑫、苏治锟 现场调查时间 2017年8月09日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李道亮、苏治锟、钟鑫、任永杰 采样时间 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3日
陪同人 张新涛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房晓英、褚晓霞、李道亮、苏敬武 检测时间 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4日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噪声、盐酸、氢氧化钠、氨、硫化氢、臭氧、工频电场。
    由类比检测结果可知,所检岗位提取车间破碎工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超标原因是破碎时由于震动而产生的粉尘较大,建议企业选用密封性更好的破碎机并加强通风。其余所检岗位均未超过国家标准,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提取车间破碎岗位噪声强度超过国家标准,其余岗位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国家标准。所检配电室工频场强未超过国家标准,所检岗位高温均未超过国家标准。
评价结论及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拟建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的第十四大类“医药制造业”的第三、四小类“中药饮片加工”和“中成药生产”,因此,该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项目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方面、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拟采取较为可行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危害,从防治职业病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拟建项目应落实预评价报告中的建议,并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